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有一名盧姓男子在前年18歲時硬上了女友,完事後他17歲的女友說,「前男友生殖器比較大。」還控告盧男性侵,但盧男竟毫無悔意,在3個月後還拐騙一名17歲女網友到家中,該名少女看見床有支榔頭,下秒盧男就恐嚇她說,「前女友被我敲死。」然後性侵少女3次,過程中少女接到母親來電也不敢出聲,電話一掛持續被性侵。事件曝光後,高等法院分別判盧男3年4月、5年6月有期徒刑。
據悉,盧男的前女友指出,她在2019年5月1日放學後搭盧男機車要回家,途中經過盧男的家,盧男邀請她進去,但她拒絕了,沒想到盧男就直接拿著她的書包,用手勾住她脖子,硬是將她拉進房間擁抱,並且硬上了自己的女朋友。對此,盧男辯稱女友在過程中有變換姿勢,在性交結束後,她還說前男友生殖器比較大,這些都可以證明是合意性交。

但法官認為女方在過程中說「沒感覺、比前男友小」,只能證明女方對盧男行為不滿意,至於女方事後滑手機,則是傳訊息給朋友求救,請朋友來盧男家載她回去,無法證明她同意和盧男性交,因此盧男被依照強制性交和強制罪判罰3年4月、3月徒刑。
案件發生後的3個月,盧男竟無悔改意思,在某日凌晨透過網上約一名17歲女網友出來見面,將她騙到家裡。該名女網友表示,她看到盧男床頭有1支榔頭,她就問他為什麼要在床上擺1支榔頭,結果他說,「前女友被我敲死的。」她驚覺有異趕緊傳訊息給朋友,結果轉身看到盧男已經將衣服脫光,因為無力反抗,就被性侵了。
過程中女網友看到榔頭就不敢掙扎,盧男洩慾完後,女網友說她想回家,盧男竟還說還不行,隔了10分鐘性侵她第2次。直到天亮後,女網友再次哀求盧男讓她回家,但盧男聽了更不爽就蹂躪她第三次。事發後,盧男在出庭時辯稱,「發生3次性行為,她都沒有反抗,沒有肢體推擠、嘴巴也沒有說不要。」但高等法院依據女網友的等等事證,認定盧男性侵她3次,便依照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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