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無償提供」水神…卻遭NCC「無端」記警告! 范立達怒批:裁罰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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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中天每週三節目《民間特偵組》發揮獨立審查精神,維護你我知的權利,今(3)日主持人賴麗櫻同樣邀請到資深司法記者范立達,以及線上同步陪審的蘇偉碩醫師,針對中天新聞日前向民眾發送水神,宣導防疫,卻被NCC記警告,中天提告北院竟被判敗訴,真相究竟為何?都將在節目中說給你聽!

截自《民間特偵組》直播畫面。

還記得一年前嚴峻時期,很多防疫物資都被大掃一空,包括消毒水、口罩、酒精,都根本買不到,當時中天新聞還在有線電視上時,旺旺蔡衍明董事長就在全台90個經銷站點,只要帶著容器來,就無償提供、「只送不賣」,發放水神給大家消毒,總共發放出的水神價值就高達將近3億新台幣。但後來卻遭NCC以「中天新聞台刻意宣傳「水神抗菌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遭給予警告。

事後,本台中天新聞也對此提起訴訟,但卻遭法院判決敗訴。對此,資深司法記者范立達表示,這件事雖然是中天的涉己新聞,但依他來看,應該是可以被探討的公共及法律事務,且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廣告與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且做明顯區隔,否則將被處警告或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截自《民間特偵組》直播畫面。

范立達指出,中天此次被記警告,有些人會說警告不痛又不癢,也沒罰錢,為何中天對此事動作如此之大,還提訴訟?他解釋,因為對於一個電視台裁罰是「累計的」,第一次記警告,再來就是20萬、40萬這樣子開罰,且會影響到換照資格。

范立達認為,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謂廣告是指,為事業、機關、個人等去行銷或宣傳商品、觀念、形象所播送的影像聲音及文字;他認為,這有點抽象,NCC標準在哪?沒人知道,且裁罰時也不讓電視台有說明的機會,然後再來說不服的話,可以提訴訟或訴願。他說道,但若一開始就是不當且違法的裁罰,應該是一開始就不該發生,這對所有電視台來說,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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