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所長邀約續攤!見女爛醉「秒帶上樓爽2次」 她酒醒嗆:前一個8個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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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海巡署一名陳姓所長前年12月28日凌晨4時,從社群軟體上發現女性友人小可(化名)正在家中附近飲酒,便私訊小可,邀約她來家中樓下的酒吧續攤,兩人一路喝到通霄後,陳姓所長見小可喝到爛醉、不省人事,隨即將她帶上樓上下其手2次得逞,事後小可酒醒,發覺自已遭到玷汙,隨即報警提告,還說,之前有個人,趁她吃藥後下手,但並未得逞,因此被判八個月,「他八個月,你呢?」,儘管男子事後道歉並稱兩人兩情相悅,高雄地院今(6)日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也被拔掉主管職。

 南部海巡署一名陳姓所長犯下一起性侵案件。圖非當事人。(示意圖/截自海巡署長室臉書)
南部海巡署一名陳姓所長犯下一起性侵案件。圖非當事人。(示意圖/截自海巡署長室臉書)

據判決指出,陳男當時從社群軟體上邀約小可到他家樓下酒吧續攤,小可也前往赴約,兩仁一路喝到早上7時許,此時,小可已因不勝酒力而步履蹣跚,陳男見狀便起了色心,立馬扶著小可上樓回到他住處,將小可放倒床上後,不顧小可的極力拒絕,仍然強行硬上性侵得逞,沒想到小可睡著3個小時後,陳男又對小可再性侵1次。

小可當下不知所措,等到離開陳男住所後,並傳訊息給陳男表示,「這口氣我真的吞不下去,我醒著就痛苦」、「你知道你的行為是性侵嗎」、「之前有個人,趁我吃藥之後性侵未遂,他前陣子被判八個月了。他八個月,你呢?」、「他還有民事賠償的部分,我求償30萬元。」,此時陳男疑似被下道,趕緊向小可道歉求情,但小可仍然堅持提告。

事後小可還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甚至經專業人員評估有自殺風險而住院。雙方進入司法程序後,陳男辯稱,他與小可是兩情相悅,事後還一起洗澡、一起牽手下樓去對面商店買飲料,並無性侵一事;但小可表示,她並不願意跟陳男一起洗澡,是陳男趁她洗澡時走進來,也無法趕走陳男,認為事情已發生「我還能怎麼辦,就算我大吼大叫或做什麼都已經沒有意義了」,而牽手部分,小可強調當時她有甩開。

對此,高雄地院調查陳男住所附近監視器影像,發現陳男抓著小可手腕,因不勝酒力而需陳男攙扶,且兩人事後對話也顯示陳男頻頻道歉,也默認對方指控,才希望獲得原諒,法官審酌,陳男性侵小可2次,導致小可內心嚴重受創,今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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