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努民生/桃園市民還有機會別氣餒!符合「3條件」仍可享颱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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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受到中度颱風「卡努」步步進逼,屆時影響北台灣陸地,同時也是考驗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放颱風假,結果沒想到北北基宣布明(3)日停止上班上課,唯獨桃園市唱反調,這也讓桃園市居民不滿。不過事實上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符合「3項規定」,民眾仍有機會享有颱風假。

勞動部表示符合「3項規定」,民眾仍有機會享有颱風假。(圖/翻攝自中央氣象局)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倘若該名勞工,工作所在地,必經轄區首長通報的停止辦公處,或是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已通報停止辦公,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簡單說,以這次桃園市來說,北北基宣布停班、桃園市宣布正常上班,若民眾住在桃園市、在北北基上班,或是北北基民眾、在桃園市上班,依勞動部規章均可享有颱風假。另外若住在苗栗縣、在新竹市上班,必經宣布放假的台北市,依勞動部規章同樣可向雇主爭取颱風假。

勞動部指出,若民眾上班地點在未停班縣市,卻必經停班縣市去上班,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若公司位於停班縣市因此放假,有勞工來自未停班縣市出勤,雇主應予補休或加給工資;若公司位於未停班縣市,民眾居住縣市有放假,可不出勤、雇主也可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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