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被逮還罵警「腦殘」 洋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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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男子米勒克里思(Miller Christopher Ryan)今年5月在台北車站搶奪韓國籍李姓女子的手機,被警方逮獲,但警訊時他竟罵員警「腦殘」,台北地院因米勒認罪,依搶奪罪判刑6月、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30天,2罪均可易科罰金。 米勒被控於今年5月24日中午,騎自行車行經台北車站北三門與西一門轉角處,趁韓國籍李姓女子使用手機導航功能之際,從李女背後搶走手機逃逸。事後米勒將手機交給不知情的法籍友人,表示要出售手機。法籍友人找通訊行解鎖手機後,接獲鐵路警察局員警電話,順利找到李女手機。 李女報警後,員警翌日在大同區的育泉公園看見米勒鬼鬼祟祟、行跡可疑,上前盤查後發現米勒就是搶奪李女手機的嫌犯,於是將他逮捕。但米勒在鐵路警察局台北偵查隊接受詢問時,竟出言不遜,辱罵黃姓員警為「腦殘」。 檢方調查時,被害人李女自監視器畫面發現米勒係有預謀性犯案,表示希望法官嚴懲。檢方一度聲押米勒,米勒並在羈押庭上坦承說「腦殘」就是指傻瓜。 法官認為,米勒正值青壯,卻不思以己力賺取所需,率爾犯下搶奪犯行,破壞社會治安,並出言侮辱員警,侵害公務員執法尊嚴及藐視國家公權力,惡性非輕,但考量米勒坦承犯行,手機已經被害人領回,各依搶奪罪、侮辱公務員罪判刑6月、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18萬、3萬元。 法官認為,米勒自2004年來台迄今14年,在涉犯本案前,沒有前科,沒有證據證明米勒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因此刑滿後不必驅逐出境。本案可上訴。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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