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力阻《憲法訴訟法》上路,外傳政委林明昕決定採取「預防性權利救濟」並找人送案,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4)日仍稱,「正在蒐集各方的意見,我們會繼續地研議。」
行政院在昨天下午4時35分、總統府下午4時48分收到《憲訴法》覆議案咨文,依規定時程,總統最遲23日前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若想趕在年假前完成救濟程序,勢必本周就要公布。
要阻止《憲訴法》上路有3種途徑,首先是法案未公布、未生效期間,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其次是行政院長副署後、總統公布後,法案還未生效的3天內,提釋憲並聲請暫時處分;另一是如同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等法案生效後再走釋憲及暫時處分的司法救濟途徑。
對綠營來說,當然是採用舊法最有利。也就是說,如果要凍結《憲訴法》的修法上路,目前8名大法官只要5人同意,就可裁准。
至於何時提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大法官有沒有主動聲請?行政院或政務委員代表是否已遞狀?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司法院昨僅表示,「有人民聲請暫時處分的案件,但憲法法庭只就受理的案件公開相關書狀,其他聲請案件資訊不方便多做說明。」
卓榮泰今出席公開活動受訪表示,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但是未能應邀到立法院去做報告跟說明,「這是一個無可逆轉的結果,我表達強烈的遺憾」。
卓榮泰說,身為唯一可以提出覆議的憲政機關,行政院已經善盡我們憲政機關的責任。至於後續還會有許多的憲法的權力跟救濟的程序,他也聽到很多公法學者提出相當多的論述跟觀點,其中也有對於過去針對釋憲案各種不同的案例,有提出過很多過去案例的說明。
卓榮泰表示,這一點, 林明昕正在蒐集各方的意見,會繼續地研議。因為覆議案是經過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而提起覆議的,所以在今天之前,他也向總統報告了整個覆議案最終的結果,也會在於憲法的規定底下,採取一樣的態度來因應後續。
卓榮泰強調,希望維持的是憲法五院體制的正常運作,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能夠對人民的基本權利做最終的保障, 「這個是我們一貫的想法跟現在繼續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