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不滿憲法法庭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提案譴責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立法院會今天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經表決將國民黨團所提譴責案逕付二讀,由國民黨團召集朝野黨團協商。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訴法部分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總統賴清德於今年1月23日公布憲訴法修正條文。憲法法庭認為,憲訴法修法的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已達欠缺正當性的重大程度,牴觸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原則,因此在12月19日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
此項判決引發在野黨批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憲法法庭12月19日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立法院經合法程序三讀通過、總統依法公布的「憲法訴訟法」違憲。無論從修正後或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都應符合最低參與評議人數的規定。
國民黨團指出,憲法法庭所作成的判決,僅有5名大法官參與,甚至「排除異己」,將另外3名不願違憲違法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摒除在外,無論依舊制或去年通過的修正規定,皆不符合法定人數,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國民黨團表示,這5名大法官為使裁判得以作成,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計算路徑,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逾越憲法訴訟法明文所設的正當程序界線,扭曲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大法官15人合議的組織意旨。
國民黨團指出,在僅有少數大法官參與的情況下,作成影響重大法律制度的憲法判決,甚至介入立法程序自主權,對權力分立與憲政秩序造成嚴重衝擊。大法官帶頭違法,為了向賴總統表忠,身為憲法守護者,卻甘願淪為鷹犬,親手摧毀憲法,令人痛心。

國民黨團表示,建請立法院會作成決議,針對憲法法庭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因逾越司法權限、侵害立法權及違反程序正義,違法進行判決,嚴重損害憲政秩序,予以嚴厲譴責。
國民黨團指出,憲法裁判的權威,必須建立在明確、拘束且可預期的程序門檻,此次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的審判權限,自始不具審判權,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當然無效;至於大法官援引此判決,以人數未達憲法訴訟法所定法定門檻10位所作的任何憲法裁判,亦均屬無效,不生效力。
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立法院會經表決,將國民黨團提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團召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