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攻擊鐵路從業人員最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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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鐵路法》修正案,針對攻擊鐵路從業人員的行為大幅加重刑責。根據修正條文,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鐵路員工執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修法背景為今年截至11月中旬,台鐵已發生14起暴力攻擊事件。

鐵路法修正案今三讀通過。(圖/中天新聞)
鐵路法修正案今三讀通過。(圖/中天新聞)

修正條文比照《醫療法》有關急診室暴力的規定,將鐵路從業人員執勤安全提升至法律保障層級。條文明定,若旅客有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情形之虞者,鐵路機構有權拒絕運送。這項規定賦予鐵路機構在面對潛在暴力威脅時,得以預防性拒絕提供運送服務的權力。

車票黃牛罰鍰加重。(圖/資料照)
車票黃牛罰鍰加重。(圖/資料照)

除了加重對暴力行為的刑責,此次修法也針對車票黃牛問題進行規範。三讀條文比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相關法規,大幅提高罰鍰額度。

條文規定,將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其運價10倍至50倍罰鍰;加價出售取票憑證圖利者,亦適用相同罰則,以遏止不法人士以車票作為不正利益圖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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