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要開會了!邱顯智臉書曝光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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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又將有大動作,將以不公開說明會方式,審理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釋憲案。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同時也是律師的邱顯智在臉書公布收到憲法法庭的說明會通知,證實將要出庭,也讓憲法法庭開庭審理案件曝光。

憲法法庭將針對「性侵追訴時效」召開說明會(攝自憲法法庭官網)
憲法法庭將針對「性侵追訴時效」召開說明會(攝自憲法法庭官網)

這起釋憲案共涉及2件性侵案件。其中一案為1名少女在1999年暑假遭堂兄長期性侵,被害女童堂哥於1996年至1999年間的寒暑假、周末,涉強制性交、猥褻她共4至6次,但因被害人於2021年12月7日才提告,士林地院2022年9月30日駁回交付審判聲請,認為依舊法規定追訴權時效於2019年8月30日即已完成,提告時已超過《刑法》舊法的20年追訴期,檢方對加害者作成不起訴處分。

另一案被害人受害時年僅13歲,於2001年起至2004年遭「乾爹」知名藝術家性侵、猥褻,同樣因追訴時效規定,致時效完成無法對加害者究責,台北地院駁回自訴聲請。2位被害人分別委由律師主張,現行時效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及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請求大法官判決違憲。

邱顯智在臉書上貼文寫道「剛剛,收到憲法法庭開庭通知…(有一種案件,叫做收到開庭通知書就很高興的案件),並附上開庭通知書截圖,他的身分為訴訟代理人,邱也證實是憲法法庭「說明會」。

可能是紅心和文字的圖像
憲法法庭將針對「性侵追訴時效」召開說明會(攝自邱顯智臉書)

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並得指定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說明會不必然公開,由於「性侵案追訴時效」事涉性侵害案,憲法法庭說明會不公開。

對此司法院沒有進一步說明。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在1月2日作成「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後,此次挑選這個已推動修法的案件進行違憲審查,是要給行政院或立法院壓力,引發外界許多聯想。憲法法庭停擺期間,有3百多件聲請案未結,人民聲請案占大多數,占比逾九成,其中「性侵案追訴時效」最受矚目,多個民間團體也疾呼大法官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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