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夫喝醉「為追趕小三」意外摔死 妻女求償220萬結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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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一名60歲的尹姓已婚男子出軌35歲孟姓女子。2人去年3月聚餐後因分手問題起爭執,女方騎單車離開,醉酒的尹男在追趕過程中摔倒身亡。尹男的妻子與女兒遂將孟女告上法庭,要求賠償50多萬元人民幣(約220萬元新台幣)。一審法院近日駁回訴訟請求。

尹男追趕騎單車離去的孟女時摔倒不治亡。(示意圖/Pixabay)
尹男追趕騎單車離去的孟女時摔倒不治亡。(示意圖/Pixabay)

根據《紅星新聞》,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顯示,尹男家屬指控,尹男、孟女等人當日聚餐喝酒唱歌,孟女與尹男一同搭車離開KTV,下車後就分手事宜鬧爭執。家屬主張,孟女不顧醉酒的尹男追趕,騎共享單車離去,導致尹男因追趕摔倒,搶救9天後死亡。

家屬認為,孟女與尹男一同離開,有義務將醉酒的尹男送回家,但孟女非但未這麼做還在途中爭執。明知尹男喝醉,故意騎車放任其追趕,知道或應當知道60歲的尹男,在醉酒狀態下追趕可能摔倒出事,但對該可能性呈放任狀態,屬間接故意導致尹男死亡。

孟某主張,尹男當時意識清楚,能與計程車司機溝通,並提出提前下車走路。孟女稱後來她想騎車回去,男方挽留,雙方繼續散步一段時間,最後她開著語音導航騎車,未聽見與發現尹男的情況。孟女稱,死者摔倒死亡與她無關,且她並非聚餐組織者,也未勸酒,索賠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法院調取的診療記錄顯示,事發當晚10點下達《病危通知書》,記載「猝死(心源性可能),心肺復甦後」,9天後尹男死亡,死因為「心臟呼吸衰竭」。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無法舉證證明被告有違法行為或主觀過錯,無法證明尹男的死與被告有因果關係,且尹男的死因並非醉酒,他作為成年人應當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責任人。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但同時指出孟女與有家室的尹男關係曖昧實屬不該,應當予以嚴肅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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