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搶修工程收賄 前秀林鄉長判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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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號稱「嫁給秀林鄉一輩子」的前花蓮縣秀林鄉女鄉長許淑銀,因被控在蘇拉颱風災後辦理搶修工程期間,收受廠商賄賂215萬元,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判決許女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許淑銀因被控2012年8月秀林鄉遭受蘇拉颱風侵襲造成嚴重災情,秀林鄉公所辦理5項搶險搶修工程期間,收受2位廠商賄賂共計215萬元,另圖利時任建設課吳姓代理課長,收賄30萬元。

許在檢方偵查時自白犯罪,並主動繳交財物,花蓮高分院判處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公懲會。

公懲會審理時,許強調她長期投身奉獻於秀林鄉鄉民,耽誤婚嫁,「嫁給秀林鄉一輩子」,深獲鄉民愛戴,只是因急於獲取救災資源,一時失慮而收受賄賂,但相關工程毫無品質弊端,她收受賄賂行為雖影響政府官員之廉潔形象,然而為鄉民謀福、為群眾權益把關之志向未見動搖,而且她自白犯罪,犯後態度良好,請求公懲會從輕處分,給她改過自新之機會。

不過,公懲會認為,許身為鄉長,利用工程發包機會,向廠商收取賄款有辱官箴,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損及公眾對公務員執行職務之信賴,有懲戒必要,但審酌她犯後態度良好,判決許女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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