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原訂1月23日傳喚3名被告行準備程序。據傳,承審法官一度打算優先審理柯,但柯不認罪且重回看守所羈押,在考量有把握不影響審判進度情況下,擬將柯文哲的準備程序訂在農曆年後開庭,而先處理已認罪的被告。
北檢於去年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兩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名被告;北院將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交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
其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的大帳房李文宗等4人都不認罪,已重新羈押禁見,且高院已駁回4人抗告並命不得再提抗告,因此柯文哲等4人押期3個月確定,到今年4月1日為止,確定在看守所過年。
據指出,北院去年12月27日裁定柯文哲等人交保後,即訂庭期排審,預訂1月23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台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10時15分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11時傳喚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其中邵、彭都已認罪。
據了解,由於柯文哲等4人都不認罪,最具關鍵的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仍滯留海外未歸案,全案仍有諸多疑點,因此負責審理的合議庭,認為已認罪的被告,將有助於釐清全案疑點,加上不認罪的柯文哲等4名被告都在押,因此暫擬1月23日開庭準備程序時按「原計畫」,傳喚邵琇珮、彭振聲出庭,再提解李文宗問案。
據北檢起訴指出,邵琇珮偵查中自白犯圖利罪,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建議法官判她有期徒刑1年3月,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偵查中自白犯圖利罪,檢方建議判彭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至於其他4名被告犯行,包括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犯行並非柯文哲收賄最關鍵處,因此會另排時間進入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