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俊吉:美「大而美法案」第899條款 比對等關稅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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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日前通過「大而美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其中第899條款,允許美國政府對外國政府、企業、個人等在美投資加重稅負。財經學者出身的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今天(31日)提出警告,日後萬一美國總統川普威脅台灣,要將我國納入899條款,其嚴重性將遠遠超過301條款和對等關稅。

財經學者出身的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資料照/中時報系)
財經學者出身的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資料照/中時報系)

施俊吉今天在臉書以「惡劣的899條款」為題發文指出,川普的貿易戰已經從「對進口商品課稅」擴大到「對外資課稅」,這就表示原本的關稅戰將升級到資本戰(capital war)。

施俊吉表示,美國眾院在5月22日通過一項被川普稱為「大而美」的預算支出法案,這項法案的內容超過1000頁,其中有一項編號899的條款原本隱藏在厚厚的文本中,但是29日經金融時報和彭博社分析報導後,華爾街日報在30日跟進,立即震驚華爾街金融圈。

他提醒,這項法案若經參院投票通過便立法成功,屆時外國資金可能會大舉逃離美國,後果無須渲染亦知其嚴重性。

施俊吉將899法案分為5個重點,分別加以闡述:

一,課稅對象:外國政府(如:各國中央銀行)、官方機構(如:主權基金、日本農林中央金庫)、退休基金(如:勞退基金、挪威退休基金)、金融單位(如:銀行、保險公司)、公司企業(如:台積電)、個人等。

第二,課稅範圍:外資在美的公司營利所得、個人所得;投資證券的資本利得與股利、投資公司債的利得與債息均涵蓋在內;至於投資美國公債的利得與配息原本免稅,將來是否應稅,目前尚不清楚,因為該條款對此沒說明白。

第三,稅率:第一年5%,以後每年加5%,直到最高達20%後停止。

第四,課稅條件:對美國實施不公平(unfair)租稅的「歧視性外國」( discriminatory foreign countries )。例如將來對美國科技巨擘臉書、Google 課徵數位稅( Digital Economic Tax )的歐洲國家,以及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國家等。

第五則是對我國的影響,施俊吉表示,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壽險公司對美國金融資產的鉅額投資、美債 ETF、含美股成分的股票型基金,公司行號及個人在美國金融機構的存款將全部曝險。

施俊吉強調,日後萬一川普威脅台灣,要將我國納入899條款,其嚴重性將遠遠超過301條款和對等關稅。此外,我國正準備成立主權基金,定案前務必考量899條款。

財經學者出身的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提出警告,美國「大而美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其中第899條款,其嚴重性將遠遠超過301條款和對等關稅。(圖/取自施俊吉臉書)
財經學者出身的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提出警告,美國「大而美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其中第899條款,其嚴重性將遠遠超過301條款和對等關稅。(圖/取自施俊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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