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10日)針對扯鈴教練魯紀賢共諜案進行二審宣判,魯紀賢因收取中共國安人員570萬元資金,透過多種方式蒐集軍事情報並傳遞至對岸,遭維持原判10年6月。藝人郭書瑤的弟弟郭伯廷因協助組織運作,刑期從3年10月減輕為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內容,現年37歲的魯紀賢曾擔任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2020年赴對岸商演時,遭中共國安局情報人員吸收。魯紀賢返台後隨即展開情報工作,開始接觸軍事單位的軍士官兵,並接受對岸提供的資金支援,逐步建立起情報網絡。
由於魯紀賢本身有詐欺前科,為避免使用自己的帳戶引起注意,他在2022年於台北市士林區租下房屋作為活動據點,並找來扯鈴同好郭伯廷、趙亦偉,以及曾姓女友人,商借他們的帳戶用於收款,每人每月可獲得2萬元報酬。
儘管魯紀賢從未服役,卻透過各種社交管道滲透軍中。他利用直播平台接觸曾在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任職的常姓士官,又透過線上遊戲認識李姓士官及林姓姊妹檔士官。魯紀賢再以這些士官為橋樑,用招待飲宴或支付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拉攏更多軍中人員,取得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等機密文件。
為了更加隱密地進行情報傳遞,魯紀賢後來將據點轉移至陽明山別墅,並使用「計算器」APP將竊取的機密資料傳送給中共國安局人員。自2022年4月開始收款傳遞情報,直到2023年7月遭到查獲為止,魯紀賢的帳戶內累積收款金額高達570萬餘元。
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名對魯紀賢等10人提起公訴。一審台北地院判決魯紀賢10年6月,郭伯廷3年10月,其餘8名被告則分別判處2年2月至8年不等刑期。案件上訴至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郭伯廷等人多為協助發展共諜組織,因此郭伯廷改判3年,趙亦偉改判2年、緩刑4年,其餘共犯則分別判處7年2月至2年4月不等刑期,僅魯紀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