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縣長秘書洩密淪為共諜 北檢起訴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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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偵辦北市女警涉個資案,查到黃姓男子買戶籍等資料,在網上公布黃仁勳個資等,並與前雲林縣長秘書施亮言洩漏張麗善訪日行程給大陸。北檢依違國安法等罪起訴黃、施等12人。

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警察局調查,中正第二分局曾姓女員警涉嫌違法協助黃姓前男友查詢民眾個人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自清自檢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4月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諭令曾女、黃姓前男友交保。

檢警查出,黃姓前男友的堂兄黃姓男子請託曾女查詢特定車牌的車主資料,曾女查到11筆個資後,以通訊軟體傳送給黃男。黃男為確保資料順利取得,今年1月間透過堂弟交付新台幣2000元賄款給曾女,但遭曾女拒絕。

檢警進一步調查,黃男於民國112年3月間,自暗網以5000顆泰達幣購買2個檔案,其中1個檔案疑似源自台灣的勞健保資料,內容共計2812萬餘筆個人資料,另1個檔案疑似源自台灣的舊戶籍資料,內容共計2357萬餘筆個人資料。黃男將這2個檔案傳給一名王姓男子,王男另傳送1個含有1600萬筆以上國民個人資料的檔案給黃男。

檢方指出,王男、黃男於112年3月至今年3月間,利用這些檔案從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恐嚇等行為。包括王男在Threads上公布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父親姓名等個人資料;黃男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的臉書留言處公布苗博雅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個人資料。

黃男還接受徵信業者請託,查詢78名被害人的個人資料;他另請大陸共產黨官員「穆」姓主任查詢黃姓被害人入出境大陸的紀錄、班機資料、地址及子女資料等。

檢方調查,黃男於112年間結識對台灣從事情報收集分析、間諜活動、政治刺探等工作的大陸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對方希望可以借助黃男的人脈對台灣從事政治及基礎建設的情報收集工作,黃男為求中共的資金挹注,同意開始為大陸政府不詳部門刺探、收集台灣的情報。

檢方查出,黃男自112年6月起,與時任雲林縣政府縣長秘書施亮言聯繫,由施男提供可為大陸政府利用於對台工作的情資,黃男則向施亮言表示可招待前往大陸地區旅遊的費用。

檢方指出,施亮言明知縣長張麗善於113年6月29日訪問日本行程之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均屬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於同年6月12日,以通訊軟體傳送含有「0612 調整_0629-0705 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檔案給黃男,黃男再提供給「穆」。

「穆」後來支付黃、施前往澳門的機票,黃、施於113年7月23日至26日期間,前往澳門會見「穆」。

北檢今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黃男、王男、曾女等12人。

檢察官認為,黃、王多次利用不法個資檔案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個資等,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對王男求刑4年、黃男求處合計13年徒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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