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謝姓男子日前因為鄰居家中長期漏水,提告求償7萬修繕費用,結果被判敗訴。謝男後來竟用電鑽鑽破水管跟天花板,讓鄰居也嘗嘗漏水之苦,結果遭判刑還要賠錢。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跟5樓張姓住戶長年因為漏水問題爭吵,在2011年時,謝男因此提告求償7萬元修繕費用,結果被法院判決駁回。謝男心有不甘,在長年積怨之下,竟在2021年間,用電鑽鑽破自家給水管跟張姓住戶家天花板,只要謝男一開水,張男家中就會開始漏水。
張男主張說,因為謝男行為導致只要他一開水,家中就會湧現「瀑布」,所以針對天花板修繕費、家具更新費用以及精神撫慰金,一共求償25萬3千元。
法院審理時,審酌張家提供漏水照片等相關證據,認為謝男行為導致張男長期生活不便,已侵害他人生活品質、居住安寧等人格法益,判賠8萬5574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