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民眾黨竹北市長參選人林冠年日前涉嫌酒駕,遭民眾黨撤銷黨籍和提名,由於酒駕事件發生時候還未進行參選人登記,因此遭質疑恐有隱瞞之嫌;此外,據悉,有黨內人士透露,林冠年在黨內會議上竟辯稱酒駕是因為「酒測前使用含酒精的漱口水」,讓黨內高層非常傻眼。
圖說:竹北市長參選人林冠年因酒駕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林冠年臉書)
針對林冠年遭爆8月酒駕一事,民眾黨今(4)日立即發聲明表示,針對林冠年酒駕一事,係經由黨內主動於周一(3日)發現並火速處理,立即召開選舉決策會,經查林冠年酒駕相關事證明確,已違反民眾黨黨規,依黨規應撤銷其竹北市長提名資格,該決議送交臨時中央委員會,今通過後生效,並送交中央評議委員會後,決議開除黨籍。
據《ETtoday新聞雲》今報導,據悉,林冠年酒駕的日期是在8月30日,當時還未進行選舉參選人登記,但因林若如實上報,恐就無法參加竹北市長選戰,因此,遭民眾黨疑林恐有刻意隱瞞之嫌;另據黨內人士透露,在開黨內會議時,林冠年辯稱是在酒測前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漱口水,才導致酒測有反應。
針對民眾黨開除林冠年黨籍和撤銷提名,中選會指出,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候選人登記期間截止後,喪失其所推薦政黨黨籍者,不影響該政黨推薦之效力,因此,公職人員選舉公報上,還是會依照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所繳送的政黨推薦書,刊登政黨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