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火2號機24日晚間點火啟動,中市府25日依《空汙法》開罰200萬元,不料,台中市府環保護局在下午發現中火在下午4時進行2號機燃煤投料、且併聯發電。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於傍晚5點30分在台電公開網站資料確認發電量佔2號機組發電量10%,已依法製作稽查紀錄,將2度開罰,並依《空汙法》第56條將負責人函送法辦。
陳宏益表示,環保局透過縮時攝影遠端遙控,並派員在附近巡視監控,在下午4時發現中火進行2號機燃煤投料,於傍晚5點30分在台電公開網站資料確認發電量佔2號機組發電量10%,他也親自到高度70幾米的煙囪確定2號機確實有排煙。
陳宏益態度強硬表示,台火2號機下午再度啟動,運作狀況比昨天晚上還嚴重,上次投入才柴油,這次則使用燃煤,而且正式併聯發電,已依法製作第2次稽查紀錄,依法2度開罰,並依《空汙法》第56條將負責人函送法辦,函送對象指的是負責命令人士,不會是基層主管及員;至於開罰金額必須再依情節彙整相關資料及參考公司法,進一步研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