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槍嗆死女童案 開庭勘驗畫面有重大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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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洗車場女童命案,女童父親遭失致死罪起訴,今天開準備庭時,雙方勘驗畫面時竟有意外的進展。(本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女童疑被噴槍奪命案,橋頭地檢署今年5月認定女童自行把玩噴槍喪命,將生父鄺男依「照顧疏失」造成其死亡,以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高雄地院上午開準備庭時,女童母親律師提出一段現場畫面,以慢速播放檢驗後竟有驚人發現,因為畫面顯示,鄺男持噴槍進入右前座後,女童的手指似乎就當場從曠男身上癱軟滑落,雖但因畫面模糊無法一窺全貌,法官也相當小心謹慎,僅能註記有不明物體滑落,讓全案更增添懸疑。

雖然畫面上看到曠男拿噴槍爬入右前座,但鏡頭卻遭到他整個人擋住,看不出他有任何強播或按壓的動作,疑似手指的物體雖然看似晃動,卻也因畫面模糊無法看清到底是不是手指,因此法官不敢妄下定論,吩咐書記官註記。

今年5月橋頭地檢署起訴指出,今年1月20日下午,女童隨著鄺父前往左營某加油站自助洗車,疑因持噴槍玩耍,導致空氣噴入口中,鄺父之後發現女兒身體癱軟、抖動抽搐,隨即上前拍背、按壓胸部及人工呼吸,送醫不治。

法醫解剖判定女童口腔及咽喉部分,是遭空氣噴槍所噴出的高壓空氣灌入,致頭、頸、胸及腹部氣腫,頸部血管遭皮下氣腫壓迫,肺臟內部破裂出血,腸繫膜氣腫明顯充血,心臟內氣體栓塞死亡,且噴槍噴嘴上、均發現女童的DNA。

檢方綜合現場證人、鄧母的供述,認為案發時女童年僅3歲,無自主照護自己能力,而生父鄺男是現場唯一親屬,卻任由女童把玩噴槍,將噴槍放入口中並噴氣,沒有隨時注意女童的情況,進而導致女童重傷死亡,涉及重大照顧疏失。

至於測謊有些結果呈現不實反應,但部分「無法鑑判」,檢方無法據此認定鄺確實有將空氣噴槍置入女童口中的殺人行為,僅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今天法院召開的是準備庭,預計在12月24日進入實質審理程序。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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