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稱當立委12年沒看過修法違憲 白委打臉:去看立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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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昨(29)日舉行「團結十講」第三講時表示,「我當立法委員12年,沒有看過立法院會通過一個法律竟然被判決違憲,而且侵犯那麼多機關的憲法職權,從來都沒有」。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痛批,這次被判違憲的其中一個條文,就是在賴清德當立委任內通過的,「連自己當立委時通過什麼都懵懂不覺?」

賴清德總統舉行「團結十講」的第三講。(圖/資料照)
賴清德總統舉行「團結十講」的第三講。(圖/資料照)

針對賴清德總統稱自己當立委12年,「從沒看過沒有看過立法院會通過一個法律,竟然被判決違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30)日表示,賴清德應該回去打幕僚屁股,因為「綠色大法官」為了幫賴清德護航,而宣告違憲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15條之2第一項,這個條文就是賴清德在當立委時期通過的,立法院公報裡面都有記載,又或是賴清德到現在都對自己當立委時期通過的條文懵懂不覺?

黃國昌指出,許多綠營人士都無法相信,一個總統怎麼會錯到這個程度,以往的民進黨有非常多從政人士是法政背景出身,當年的民進黨絕對不可能犯這樣的錯誤,也讓非常多綠營人士都忍不住開砲,「賴清德總統的幕僚,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狀況?」

黃國昌認為,他在關注的不是賴清德在事實方面的錯誤,更深層的問題是,賴清德對憲政民主概念上認知的淺薄,完全凸顯一個人想要專制、獨裁所展現出來的言行。

黃國昌直言,在任何民主憲政的國家當中,對於政府內部的權力,不管是三權還是五權,都有一個最重要的觀念,是權利彼此之間的監督制衡。然而賴清德卻一直說國會表決通過的法案是違憲,讓人聽了毛骨悚然,賴清德現在已經自居為太上皇,不僅僅是三軍統帥、國家元首,甚至還自居為大法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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