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4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在接受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詢時,針對總統賴清德涉入立委罷免議題表達看法,指出若以總統身分介入確實不適宜,但若是以個人身分則受言論自由保障。

在審查過程中,柯志恩提及陳慈陽過去曾表示「美國總統叫國會議長下台是憲政災難」的言論,並連結目前賴清德總統透過選舉罷免打掉雜質、在民進黨全代會中主張對罷免表態等作為,詢問陳慈陽對此看法。

對此,陳慈陽明確表示,若以總統身分來說確實不適宜,但如果是以個人身分則有言論自由。他同時就憲政體制問題指出,不論是內閣制或總統制,現今已不存在所謂行政立法制衡問題,而是政黨政治,若政黨能在憲政體制下進行協商,就不會產生爭議。
在談及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預算爭議時,陳慈陽回應立院通過禁伐補償、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及普發現金一萬元是否違憲的問題。他表示,若從立法院的立場來看,這些都屬於法律案,並不違反憲法第70條的規定。不過他也提到,依據釋字520號解釋,這類議題屬於政治問題,大法官不處理政治問題。
此外,柯志恩也質詢陳慈陽對194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正當性的看法。陳慈陽回應表示,1990年後的修憲僅修改部分條文,其餘仍為1947年的中華民國憲法,他對此表示尊重。他並強調,自己過去主張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不具民主正當性,是指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期間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