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農曆年前…珠海撞人釀35死 兇手樊維秋已「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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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大陸珠海男子樊維秋,因為婚姻破裂,去年11月11日駕車衝撞珠海體育中心造成35人死亡案。根據《央視》報導,20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全程由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進行現場監督。

11月11日駕車衝撞珠海體育中心造成35人死亡案,犯案的樊維秋判死刑。(圖/翻攝微博)

 2025年1月20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樊維秋服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樊維秋死刑。

據悉,62歲的樊維秋2024年11月11日晚間,開車衝進珠海體育中心外圍的跑道,猛烈撞擊正在運動的民眾,造成35死43人受傷。犯嫌行凶後一度持刀自殘,最後仍被逮捕。

法院在12月底的判決書中表示,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法院認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為卑鄙,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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