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陸山東菏澤一位網民在抖音平台稱,春節期間,他剛買了不到一個月的新車,被一孩子玩火點燃,直接被燒成廢鐵。然而,不僅警方沒有立案,孩子的家長亦表示無力進行賠償,保險公司更是拒絕理賠,讓他只能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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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邱先生在影片中無奈說,「喝了頓小酒準備回家,一下來,(人群)都在圍觀,我說我車咋能招人稀罕?過去一看,剩了一地的殘骸。」「提車一個月不到,看了場煙花。」
邱先生回憶,1月30日晚,他將車停在社區大門外的路邊,就上樓吃飯。等他下樓之後看見路邊有一群圍觀的人,最後發現竟是自己的車著火了。「我到現場的時候已經燒完,火也被撲滅了,就只剩下一具車殼子。我車上所有的證件,包括行車證之類的也被燒得一乾二淨,什麽都沒有留下。」
邱先生表示,他抵達現場時,當地派出所的員警已經在車旁,正在尋找車主。「派出所經過調查,是一個10歲左右的小孩在我車周邊點煙花,然後把垃圾桶給點著了,最後把我車給點燃。經過調查,警方最終沒有立案。」
據悉,邱先生購買的是比亞迪旗下的「方程豹-豹8」,頂級配置共花費40多萬元人民幣(約180萬元新台幣)。1月10日剛提車,沒想到不到一個月就成了一堆廢品。
由於這起事故並不屬於車輛自燃,有直接的第三方責任人,邱先生在和保險公司的溝通中被告知,無法獲得理賠。「現在我正在和律師溝通,從公安部門調取相關的調查材料,進一步和保險公司交涉。」2月8日下午,邱先生也與肇事小孩的父母見面,對方承認此事是其孩子所做,但表示無力進行賠償。邱先生正在考慮是否起訴。
「沒有辦法,我也只能自認倒霉,孩子父母跟我說他們去那個小區是將此前租賃房屋中的物品搬運回新房子,新房也是剛剛貸款買的。本來我還打算大年初三出去旅遊,但是沒有想到初二晚上就出了這檔子事。」邱先生說,這起事故中車輛並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主要是第三方引起的火災。「這車我還挺喜歡的,所以又重新定了一輛。」
對此,電菏澤市雙河派出所接線工作人員表示,案件已經調查終結,並沒有到予以立案的程度。
律師表示,涉事孩子年僅10歲,所以其不負刑責;其實施的玩火點燃車輛行為,也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即使違反了治安管理,也不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但監護人需承擔管教責任。截至目前,警方不予立案於法有據。(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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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