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0)日公布113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10-12月執行結果,總計完成抽驗73件食品重金屬,其中有5件檢出重金屬鎘不符標準,包括2件巴西蘑菇、1件澎湖海膽、1件冷凍丁香魚、1件黃金亞麻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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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113年度10-12月總計完成抽驗73件食品重金屬,包含7件食米及其他穀類、15件蔬果植物類、18件水產品、3件禽畜產品、10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0件嬰幼兒食品、3件盛裝飲用水、1件罐頭食品、2件飲料類、2件堅果及2件油籽,結果5件檢出重金屬鎘不符標準。
其中不符標準的產品,包含2件水產品(1件海膽、1件丁香魚)、2件蔬果植物類(巴西蘑菇)及1件油籽類(黃金亞麻籽),同批違規產品立即下架不得販售。
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其中2件(丁香魚及黃金亞麻籽)複抽時現場無產品可供抽驗,後續列管追蹤,另外有1件海膽複抽驗仍不符規定,所轄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3萬元罰鍰,還有2件「巴西蘑菇」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處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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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強調,食品中所含重金屬可能源自天然存在或是受人類工業活動污染所致,其對於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不一,與各種金屬特性及暴露程度有關。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規劃執行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若經抽驗與規定不符者,會移請產品所在地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稽查輔導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