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桃園市前議員馬治薇涉嫌收大陸資助競選,還洩漏我國情治人員資料,遭檢方建請量處3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2百萬元。法院今(22日)開準備庭,馬治薇認了陸資。
桃園地院今天召開準備庭,馬治薇在庭中稱會傳遞「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冰姐」跟「阿浩」,是因為以前擔任警政時報記者時,前往大陸出差認識,認為給對方名冊,有利於自己的新聞工作,並未注意到名冊上印有「限公務使用,嚴禁轉載」。
至於收受美金、泰達幣100多萬餘元資助選舉的部分,馬治薇說,是「冰姐」、「阿浩」跟她聊天時自願提供,要她「收下就好」,不小心跟政治獻金混在一起選舉使用,才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