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有一名陳男突然收到一封不認識小孩的「入學通知單」,而小孩剛好跟妻子同姓,他驚覺有異疑便去戶政事務所查證,竟得知自己名下多了有一位小孩,後來才這個小女孩是妻子多年前外遇所生下的,而小王偽造自己的簽名和身分等辦理文件,所以自己名下才會有一名不認識的小孩。

根據判決書指出,有一名陳男和周女在1999年結婚,養人育有一對女子。在2010年10月時,周女說要去新竹找友人散心,沒想到一去後就再也沒有回家。家中的兩名小孩就由陳男一手撫養大。就這樣過了九年,在20194月時,突然收到周姓女童的「入學通知單」 ,陳男去戶政事務所查戶口名簿,才驚知自己名下有一名陌生6歲女童。
陳男得知自己被戴綠帽後,憤而對妻子和小王提告並求償。據悉,周妻沒有和陳男離婚,為了要替女兒報戶口,所以才讓小王假冒陳男簽名,並把陳男登記為生父。事情曝光後,屏東地院審理時周女和小王皆坦承,依偽造文書罪分別處3個月、2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周女須賠陳男50萬,小王連帶賠償30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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