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現身北京九三大閱兵 沈有忠:立法院應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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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前往北京參加大陸93大閱兵,引發外界議論。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表示,洪秀柱曾任立法院副院長,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3條的規定,必須由原任職機關立院啟動調查。

沈有忠。(圖/中天新聞)
沈有忠。(圖/中天新聞)

沈有忠今(4)日在行政院會上指出,大陸今年下半年將有3個80年的相關活動,也有可能對台灣產生統戰滲透跟分化,政府的主要政策主張將有3個方向。

沈有忠說,首先是現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人員禁止參加;其次是曾任大陸相關工作或是機敏、國防外交相關工作的人員,採用列管方式,要提前申請;第三是國人如果參加,還是呼籲儘量不要落入大陸的統戰陷阱,特別要小心不要配合大陸黨政軍機關進行相關活動甚至宣傳。

洪秀柱(圖右)前往北京參加93閱兵。(圖/中天新聞)
洪秀柱(圖右)前往北京參加93閱兵。(圖/中天新聞)

至於針對個案,沈有忠表示,昨天看到有關國人出席大陸閱兵的資訊,特別是像洪秀柱曾任立院副院長,是具有指標性的人物,而這是否要列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3條的列管範圍,陸委會是以比較積極的角度看待。

沈有忠指出,按照現行的法規如果要進行調查,要由原任職機關發動,也就是要由立院發動該行為是否有違法疑慮的調查。他並呼籲,立院如果願意提出調查,政府各部門及陸委會一定會全力配合依法行政。

國人參加大陸93大閱兵存有違法疑慮。(圖/美聯社)
國人參加大陸93大閱兵存有違法疑慮。(圖/美聯社)

對於洪秀柱參加93大閱兵是否違反《兩岸條例》,沈有忠直言,當初訂定該法條中間存在灰色空間,例如如何定義合作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等,這些按照現行法規,就是授權當事人原任職機關進行調查及認定,並由其他部會提供資訊。

沈有忠表示,陸委會是法條主管機關,如果按照法律條文的要求來看,原任職機關必須要先發動調查程序,所以現在也是要看立院,若願意啟動調查,陸委會就會把相關資料、是否有違法疑慮,蒐集相關事證進行行政查處。

沈有忠指出,若最後判定洪秀柱違法,按照《兩岸條例》,現行法規頂多也是處以10萬到50萬元罰鍰。他說,若現行法律有灰色地帶或是罰則過輕之處,也希望蒐集更多意見後跟朝野政黨協商,取得共識後,再針對現行法規不足之處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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