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針對反送中祭出了蒙面法,在台灣集會遊行是否允許蒙面,也成為台北市議會質詢焦點,市議員王鴻薇今日抨擊中央對於蒙面與否因政治判斷出現兩套標準,要求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對於是否允許蒙面說清楚、講明白。陳嘉昌表示,沒有出現暴力攻擊或妨害治安行為,就可蒙面。
王鴻薇針對集遊法對於蒙面規範,砲轟中央因政治判斷出現雙重標準,今日質詢時要求轄區最常出現集會遊行的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說明執法情形。
陳嘉昌表示,警方執法是依法執法、行政中立,集會遊行法中對於是否禁止蒙面,要以個案認定。
他指出,立法只以是保障集會遊行人民權益。如果出現蒙面人士出現就會跟主持人連繫詢問,如果沒有問題,就會尊重主辦方面的意見;如果主辦方有意見,就會先由主辦單位的糾察員勸離,若蒙面人不聽警察才會介入。
至於由誰認定蒙面是否違法?陳嘉昌表示,警方會依個案處理認定,若是單一個分局轄區,就由分局長處理認定。他表示,每個集會遊行的狀況都不一樣,如果合法集會出現外面有蒙面人衝進來,當然要做處理。
陳嘉昌指出,「沒有妨害治安跟暴力攻擊行為」,就可蒙面,但仍是依個案處理。
中時 陳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