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偽造技術升級!2賣家與對岸合作狂撈480萬 警逮22人

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今(5)日10時召開破案記者會,日前執行情蒐時,發現各大社交軟體不乏有販售假車牌之不肖業者,專案小組進行偵查,進而鎖定2名販售假車,查獲22人45面假車牌。

日前執行情蒐時,發現各大社交軟體不乏有販售假車牌之不肖業者。(圖/翻攝畫面)

專案小組進行長期蒐證及跟監埋伏後,發現賣家與大陸偽造車牌業者合作,賣家(張、紀嫌等2人)收取買家之訂金,再由大陸偽造車牌業者將牌照逕寄與買家,每面車牌售價新臺幣(下同)6仟元至1萬元不等,藉此謀取不法獲利,經手達600餘人,售出偽造車牌不法所得近480萬元,且業者標榜高仿車牌,不僅針對字體、梅花烙印進行升級,使警方難以辨識,甚至數度升級偽造車牌,更增加查緝難度。

日前執行情蒐時,發現各大社交軟體不乏有販售假車牌之不肖業者。(圖/翻攝畫面)

專案小組擴大查緝偽造車牌之買家,於113年8月至10月間至新北市、桃園市、苗栗市、臺中市及彰化縣等地共查獲20名買家,其中不乏有具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暴力犯罪前科之買家,專案小組持續據此擴大追查相關不法犯罪。

日前執行情蒐時,發現各大社交軟體不乏有販售假車牌之不肖業者。(圖/翻攝畫面)

刑事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結合公路機關大數據及行車軌跡資料,分析可疑使用偽(變)造車牌車輛加強查緝偵辦,遏止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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