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呂姓男子因不滿45歲黎姓越南籍女友要求分手,2年前持刀到黎女住處談判,雙方一言不合之下,呂男竟持刀猛刺黎女、導致黎女傷重死亡,之後他又拿刀自殘、並從3樓陽台跳下欲自殺未遂,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呂男行徑兇殘,依殺人罪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與朋友在台中市豐原區經營小吃店的黎女與呂男是男女朋友,2017年間她打算與呂分手,遂逐漸疏遠呂男,引發呂男不滿、拿著刀子到小吃店找黎女談判,兩人卻發生爭執,呂男氣怒之下持刀砍殺黎女胸腹處多刀,導致她心臟、肺臟傷重死亡。
呂男殺死女友後一度打算自殺,先拿刀自殘、之後又從陽台跳下,導致股骨頸骨折、足踝關節等處骨折,經救治後仍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而呂男在法院開庭時,對於自己犯下的錯誤,還一度表示「我殺人不可以嗎?她本來對我很好、後來對我不好…」。
台中地院認為呂男持刀刺殺黎女多刀,手段兇殘,顯示其殺意甚堅,依殺人罪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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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林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