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開曼時代 永豐培訓跨境金融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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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經濟實質法(ES)上路、後開曼時代到來,永豐銀行攜手國際知名法律事務所舉辦新法解析講座,同步培訓逾400人金融菁英團隊,齊力為企業擘劃全球新舞台。

永豐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歐陽子能指出,自1978年由英國立法豁免繳稅義務後,開曼群島在稅務及資本市場等優勢下,成為國際與台灣企業海外營運的主要中轉據點、亦位居全球百大金融中心之一;今(2019)年實施經濟實質法後,開曼則面臨近半世紀、最關鍵的法規調整,促使企業、個人或家族及銀行業者,都必須導入營運新思維。

永豐銀行與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作,邀請Ogier律師事務所於開曼與英屬維京群島註冊律師群親自向企業客戶解讀法規、分享案例,也同步採取視訊連線永豐全台各地分行,及香港、澳門與胡志明市分行的財富管理與企業金融服務團隊,掌握第一手資訊。

根據統計,台商於開曼所處加勒比海英國屬地的累計投資金額,為大陸以外、海外最集中的地區;歐陽子能表示,法規調整的影響層面極廣,將積極協助客戶一同迎接全球金流透明化的趨勢。

開曼新法上路後,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表示,應妥善調整境外公司架構並規劃稅務,例如,改採功能取向並區分為個人投資、控股或以交易為目的三大類型,同時考量實際營運狀況、利潤分配與公司所在地的稅務要求,取代過往使用單一境外公司掌握各地事業體的方式。

此外,可加上信託與控股公司等設計,避免以個人或家族直接持有境外公司,減低傳承財富的複雜程度。

奧杰律師事務所則指出,新法規定今年新設、從事9大營業項目的公司須於當地實質營運並依法申報,包括核心收入與主要營業活動應一致、於當地支付相當數額的營業費用或擁有實體營運空間及設備等,均為檢視標準之一,亦是認定能否具備稅務居民身分的關鍵;企業應重新檢視營運模式、架構及稅務需求後擬定解決方案,以符合達到法令規範兼具最佳全球布局的雙贏策略。

中時 黃琮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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