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陳姓男子在台中市成功路開設中藥行,涉嫌對外販售聲稱可祛風除濕、活血散瘀的珍貴藥材,台中市第一警分局繼中派出所前往查緝,初步調查疑似穿山甲鱗片重約126公克、市值約2萬元,經送鑑定為保育類動物穿山甲鱗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警方接獲通報中市成功路附近有中藥行販售保育類動物製成的中藥材,警方到場查獲1包疑似穿山甲鱗片,陳男辯稱該包穿山甲鱗片是30多年前向友人買來後一直存放至今,並不知道持有是違法,並否認有販售意圖。
警方以穿山甲鱗片顏色還很新鮮,不像是放了30年的中藥材,陳男改口指稱,他都放在冰箱裡保存,所以沒有變黑。
警方呼籲,雖然老一輩的民眾認為穿山甲鱗片是非常珍貴的中藥材,具神奇療效,導致不肖業者鋌而走險進口或抓捕後高價轉賣,但是穿山甲屬公告保育的野生動物,不管是穿山甲活體還是鱗片,都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的範疇,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