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機車騎士透露,近日他因在等紅燈時停靠路邊查看手機導航,遭到警方開罰,理由為「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安全駕駛之行為」。該事件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直呼「最容易開罰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他騎的機車未安裝手機架,在幫老闆外送途中遇紅燈時,臨時停在路邊查看導航路線,認為自己並未妨礙他人通行。然而,警方仍上前開出罰單,並告知只有在機車「熄火」後,才能合法使用手機,因此被處以1000元罰鍰,原PO無奈直呼「花錢買個教訓,大家記得以後要停在路邊熄火才能拿手機。」
事件曝光後,網友表示:「停紅燈本來就不能把手機拿出來,第一次知道?駕照該重考囉」、「因為這個最好抓,警察站在定點就一直有新業績。路邊違停、沒打方向燈、沒保持安全距離,這種要在路上追的,警察才懶了抓好嗎」、「少一個熄火的步驟,活該吃罰單吧,長點記性」、「停紅燈滑手機架上的手機不違法,拿手上滑違法。車子移動時兩個都違法。」
針對此類爭議,嘉義市監理站曾提醒,無論駕駛人是開車還是騎車,為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即使在等紅燈期間,也不應使用手持手機。查訊息、看導航建議應「靠邊停車且熄火」後進行。依現行規定,開車使用手持手機可處3000元罰鍰,騎機車則為1000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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