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從10年4月到0天!他被控販毒遭羈押58日 二審判決360度大逆轉還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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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這刑度差距不只180度翻轉,根本360度大逆轉,從重刑犯變成無罪之身!高雄一名林姓男子被控販毒,一審被判10年4個月的重刑,但二審卻整個逆轉,不但不用被關,之前遭羈押58日的他,還獲賠17萬4千元的「刑事補償」。

回顧全案始於2020年9月5日上午,林男當天販售1級毒品海洛英和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給蘇姓男子等人,售價是500元,後來警方接獲他販毒的線報於是展開調查,在同年11月25日上午收網,前往他的住處搜索並逮人,將林男依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在隔天聲請法院羈押他獲准,直到2021年1月22日,林男合計被羈押了58天,才被准予用15萬元交保候傳。

不過林男也被檢方起訴,案子到了橋頭地院,涉嫌販賣甲基安非他命的他被一審法官判10年4個月的重刑,但販售海洛英的部分判決無罪,林男不服上訴,案子到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二審的結果卻完全不同,理由是法官認為林男販賣甲基安非他命的罪證不足,檢方對此也未再上訴,全案定讞。

林男也對被羈押了58天,表示自己在這期間「喪失自由,並飽受精神折磨、身心俱疲」請求「以5千元計算1日,共29萬元」的刑事補償,二審法官審理後,審酌林男的年齡、職業、學歷和家庭背景,認為每日補償3千元比較合理,共計17萬4千元,全案還可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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