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人父「再婚買房」竟哭窮拒付贍養費還告5歲女兒 網怒:前妻小孩也是親生!

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夫妻離婚後,兒女的贍養費有時會成為雙方爭執的導火線,鬧出光怪陸離的社會案例。大陸山東省煙台市近期就發生一起王姓男子不願再支付5歲女兒的贍養費,竟將親生女兒「告」上法院,連帶女兒母親一起提告的案件,最終法院判定王男所謂「經濟困難」是因再婚購置房產使生活花銷提高所致,不構成降低支付贍養費的理由,其前妻也對他申請強制執行。

大陸一名人父竟因再婚生子而拒絕支付與前妻所生女兒贍養費。(示意圖/pexels)

大陸《白鹿視頻》報導,2017年5月王男與前妻協議離婚後,女兒由前妻扶養,並約定每月支付贍養費2000元人民幣(約8424元新台幣)直到女兒18歲為止,王男持續支付到2020年7月第一次提出拒絕支付,經過法院調解才繼續履行支付約定。

但到2022年10月王男再度提出拒付,理由是新冠疫情導致收入銳減、財務狀況惡化、還貸支出高於收入、再婚再育等理由,向法院要求降低贍養費為1200元人民幣(約5056元新台幣)。王男前妻相當不滿,認為王男再婚後貸款購買了2處房產,才導致開銷變大,與贍養費用無關。法官也認為,王男作為女兒的父親,明知每月需支付贍養費仍貸款購房,表示王男確定自己有能力負擔費用,此時提出降低贍養費不合情理,不同意王男請求。

網友也紛紛指責王男不負責任,「再婚生子,還買了2套房,經濟怎麼就不好了?」也有人感嘆「怎一個寒心了得」,稱無論是和前妻或是現任妻子所出,都是親生孩子,不應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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