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涉嫌聘用人頭助理,詐取立法院助理費,用以支付前妻贍養費、旅遊費等私人用途,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開庭,李無故未到,連律師也未出席,新北地院已當庭簽發拘票,排定11月26日再開庭。
李慶華涉嫌於2007年至2016年擔任立委期間,要求辦公室主任和助理提供配偶帳戶做為人頭,藉以詐領立法院補助的助理費共計532萬余元,並用做前妻贍養費、個人旅費等私人用途。
新北地檢署9月依貪污等罪,將李起訴,其殷姓辦公室主任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但建議從輕量刑,其他3名人頭則獲緩起訴,須向國庫支付3萬元。
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李無故未出席,連律師也沒有現身,有鑒於日前有媒體報導李已失聯2、3個月,法官擔心有逃亡之虞,當庭決定簽發拘票,指揮警方拘提他到案,並排定11月26日再開庭。
中時 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