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今年7月1日起新畫定公共汙水下水道特定區域,範圍涵蓋19行政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在建照及使用執照核發前,申請用戶排水設備審查及完工查驗,藉此讓用戶將排放口設在指定位置,免除在私有土地上開挖、改管及修復的工程,提高民眾接管意願。
水利局指出,公共汙水下水道建置共分成水資源回收中心建設、汙水管網埋設及用戶端接管等3方面;以用戶端接管最為頭痛,因廁所、浴室、廚房大部分設置在靠防火巷或法定空間一側,即將汙水排放在防火巷或法定空間水溝。
水利局表示,因部分民眾習慣在防火巷或法定空間搭蓋違建,導致接管施工空間不足,造成公共下水道建設推動及普及率提升緩慢的重要原因;為避免用戶接管遭遇阻礙,市府新畫定公共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的特定區域,規定
有新的措施,避免重蹈覆轍。
水利局強調,在特定區域內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於建照開工及執照核發前,須先申請用戶排水設備審查及竣工查驗;藉此機制直接進行納管,或預留切換裝置延伸至建築基地外的公共道路,未來公共汙水管線到達時,無須破壞建築基地,即可在建築線外接管,加速用戶接管進度,並節省工程經費支出。
中時 陳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