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電子煙及未經核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產品被明確列為違法商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相關產品。

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表示,為保護國民健康,避免青少年接觸電子煙或加熱菸,中央與地方政府持續加強查稽違法產品,目前市面上的加熱菸仍屬非法產品。
根據國民健康署統計,修法後至114年7月底,中央與地方合作進行實體及網路稽查,共開立處分書7,499件,其中涉及電子煙2,487件,加熱菸5,012件,包含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的案件1,490件,裁罰金額超過新臺幣6億元。沈靜芬強調,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與全台22縣市衛生局合作,加強稽查及裁處,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並定期公布相關查處數據於官網。

衛生福利部針對加熱菸產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秉持科學實證及保護公眾健康的原則,歷經2年多的審慎評估,審查會於114年7月提出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審查建議為「同意核准」。衛福部近期提供有條件通過的核定函,要求業者嚴格遵守不販售予非目標族群(含未滿20歲者)及相關法規要求。衛福部表示,若業者未履行規定,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此外,衛福部曾於112年3月及113年8月二次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期間收到超過上萬則不同意見。為完善法規,衛福部參酌利害關係人意見,蒐集國際管理政策經驗,並召開各領域專家會議,研議後市場管理機制等,作為未來執法依據。國民健康署指出,所有菸品(含加熱菸)均需適用該規定,若加熱菸含有未來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也須依法遵行。

在網路稽查方面,國民健康署於114年1至7月監測違法案件共計1萬578件,並透過與Google、Meta、蝦皮購物、露天拍賣等網路平臺合作,成功下架1萬256件,達成96.9%的下架率。同時,針對境內外違法網站,國民健康署已請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執行停止解析837件,其中包含凍結境內網域名稱34件。未來仍將持續與平臺業者合作,避免國人透過網路接觸或購買電子煙等違法商品。
國民健康署表示,政府除了加強稽查,亦透過多元宣導手段提高社會大眾對電子煙及加熱菸危害的認識。沈靜芬呼籲,學校、家庭與社區是守護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夥伴,希望青少年及民眾能做到「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遠離菸品危害,守護自己與家人健康。
《中天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