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北部某國立大學已婚鄭姓助理教授,利用工作閒暇之餘到補習班兼差,竟與補習班女助教發生婚外情,由於鄭男為了重振雄風偷買壯陽藥、保險套被妻子發現,因而起疑找徵信社調查,竟發現先生與外遇對象還在車上車震野戰,妻子看到後憤而休夫並提告求償130萬精神慰撫金,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鄭男和小三確實有不倫交往,判他須賠償前妻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與妻子於107年結婚,曾利用擔任助理教授工作閒暇之餘,到補習班兼任講師,因此結識小他10多歲的女助教,雙方於去年間開始私下交往,多次相約出遊、過夜,彼此還發生多次戶外勾肩、摟腰或於路旁車内男女相疊互相磨蹭之猥褻或性交行為,造成妻子精神受創、痛苦不已,最後雙方在今年2月正式離婚,妻子並提告求償130萬精神慰撫金。
妻子指出,丈夫與小三有多次相約出遊,有勾肩、摟腰、牽手、互相餵食及坐在對方大腿等親密行為,2人還在旅館同房過夜,顯然已踰越通常男女交往分際,妻子也指出,鄭男於去年6月份起陸續在網路上購買保險套、查詢壯陽藥物犀利士等,認為鄭男顯然是在為和小三發生關係而作準備。
另,妻子又委任友人任職的徵信社,在今年元旦連假跟拍鄭男,友人甚至還親自見到,鄭男與小三在車內車震。
鄭男對此辯稱,前妻明知他與女方交往時已非師生關係,且當時對方早已提起離婚訴訟,卻還在今年2月9日、14日、15日在教室及網路張貼公告,甚至向家長影射有師生戀,前妻還到處向教育部、任教大學分別檢舉,誤導、影射鄭男師生戀等消息,甚至將此影射為林奕含翻版,認為此舉的主要目的是要徹底毁滅他,應已獲得情感上之宣洩及情緒滿足。
法官審理後認為,鄭男與女助教多次相約出遊、摟腰、擁抱、接吻等行為,這些舉動已逾越社會倫理規範,確實有不倫交往,侵害妻子配偶關係,因此判決鄭男需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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