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缺工難題!台中中高齡職場第二春 做滿半年最高補助1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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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邱鈺庭/綜合報導

為提升中高齡求職者就業意願,中市府勞工局推出「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劃」,透過就業獎勵措施,鼓勵中高齡及高齡求職者重返就業市場,就業滿6個月,最高補助1萬8000元。

中市府勞工局推出「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鼓勵中高齡及高齡求職者重返就業市場。(示意圖/取自Pixabay)

市府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只要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以上,經評估符合資格者,向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經媒合推介工作,每月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薪資為第6級距(3萬3300元)以下,且符合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的規定。

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日、90日、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每月3000元,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請領1萬8千元,以促進中高齡朋友就業成功,並協助部分面臨缺工企業如餐飲服務、旅宿、批發零售等招募穩定人力。

一名離開職場近2年的林先生為尋找長期穩定的正職工作,前往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尋求協助,經由就業服務員運用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就業獎勵方案,順利推介到百貨賣場工作,目前穩定就業1年以上,未來有機會升職成小組長。市府也提供就業獎勵金,並由專責就服員每月追蹤關懷,持續協助鼓勵中高齡勞工穩定就業。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也說明,為協助企業與求職者順利媒合就業,台中市針對青年、二度就業婦女、弱勢求職者、中高齡者、高齡者等對象推動相關獎勵方案,求職朋友可向台中就業服務站、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各就業服務台及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就業諮詢,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就服處網站(https://gov.tw/M6N)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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