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無照養護中心疏失害失智婦摔死 業者找到人竟先換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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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今年初一名失智老婦長期住在1間未立案的長照養護中心,深夜無人看顧時從11樓走樓梯到6樓,摔落至5樓平台後傷重不治,負責人及越南籍看護遭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士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死者鄭蘇姓老婦(90歲)自2019年開始入住在新北市汐止的「慈惠老人安養中心」,家人每月支付3萬元照護費,但始終不知該養護中心根本就是多次遭新北市府查核,是未經設立許可且不具消防安全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的非法長照機構。

今年1月25日深夜10時許,鄭蘇姓老婦在無人看顧下,安養中心打開大門從11樓沿樓梯一路往下走,最後疑在6樓跌倒摔到5樓樓梯間平台,事後約10點30分安養中心負責人蘇女(71歲)與越南籍看護工黎女(45歲)才發現鄭蘇姓老婦不見,逐層搜尋直到11點04分才在5樓梯間找到人。

未料2人並未在第一時間打電話報案求助,而是將鄭蘇姓老婦抱起搭電梯回到11樓養護中心,自行包紮傷口並更換沾滿血跡的衣服,最後發現傷勢嚴重11時33分才打119報案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搶救,隔天清晨7時許因創傷性顱內出血、顱骨骨折等傷勢不幸死亡。

檢方認為,安養中心負責人蘇女與越南籍看護工黎女明知死者罹患失智且行動不便,應注意需有人隨時在旁照顧,更應注意隨時將慈惠長照中心大門上鎖或設置防護門,防止死者得自行開啟大門或得隨意自由外出,導致死者離開長照中心後發生跌落意外,全案今年5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全案仍前仍在士林地院審理中。

意外發生後新北市政府2月前往稽查,發現該地點仍持續營業收托4名長者,市府依法對蘇女裁罰100萬元,3月底複查仍發現現場有同樣一群長者居住,蘇女辯稱將病床出租給長者、每日收費1000元,根本是想變相規避非法營業事實。

日前士林地院開庭,看護黎女當庭坦承犯罪,蘇女則否認過失致死,她辯稱死者雖然失智但仍行動自如,案發時一開始只以為死者去廁所,所以沒發現她已經離開安養中心,還說平常白天都會把鑰匙插在門鎖上,晚上大概10點才會拔掉,案發當天鑰匙仍插在門上。

辯護人還補充死者過去曾自行開門及破壞門鎖,隨即遭法官問案發時是否有破壞門鎖,辯護人答「沒有」沒有即遭法官打臉,勿將「破壞門鎖」當成本案事實,辯方甚至想將責任推給大樓管理問題,主張死者並不是一離開中心就馬上摔倒,而是從11樓一路走到6樓。

法官在庭上仍欲釐清鄭蘇姓老婦被找到後的處置,黎女找到老婦後先把人帶回11樓房間,擦血跡換衣服後才叫救護車,依檢警調查找到死者後時隔29分鐘才打119報案,蘇女則稱當時不知道黎女已經找到人,是發現黎女在幫替老婦換衣服,辯護人主張沒有立即送醫責任不能全由蘇女承擔,死者家屬認為蘇女推諉說法完全不負責任非常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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