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線記者李家妤、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華視新聞》今年4月下旬起,短短兩周接連出現「共軍襲台」、「大屯火山爆發」及「蘇貞昌總統」等離譜快訊,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造謠案移送8名媒體人員;台北地院認為,從業人員無造謠犯意、未製造實害,裁定不罰。可抗告。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德維18日痛批,國家機器動起來護黨媒,對比中天被裁罰、關台,完全的雙標!
華視發生晨間新聞跑馬燈訊息錯誤。(圖/翻攝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從今年4月20日起到5月3日,共播出「共軍襲台」、「大屯火山爆發」、「美國職棒隊徽誤植」、「蘇貞昌總統」、「上海日增千萬染疫」、「蔡ee」等6則離譜新聞快訊,不僅引發社會輿論的批判,檢察官也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人員偵辦。台北處約談時任華視製作人、導播中心召集人、資深編輯、助理導播多人作證,並調閱現場監視器勘驗。並依據筆錄內容,親赴華視要求華視人員操作,北檢偵辦後認定,4月20日共軍襲台、大屯火山接連快訊出包,確實受新北市府委託,並在正式攝影棚錄製防災影片與字幕,但編輯與導播等人一時疏失,忘記修改路徑與連結,才讓字幕在正式新聞與廣告時段循環播放。
至於4月24日蘇貞昌總統出包部分,則因編輯圖卡忘記更正,現場文字記者也漏注意。4月30日美國職棒球隊隊徽誤植,則是圖片與文字的連結錯誤;同日上海染疫日增千萬,則是編輯打錯字;5月3日蔡ee則是一組代碼,上字幕後忘記刪除。
檢方認為,共軍襲台與大屯火山事件,製作人、導播中心召集人、資深編輯等人有疏失,在審核與播放前未再三確認字幕路徑與連結,但沒有與不特定人散布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不構成災害防救法,簽結全案。
北院認為,依卷內資料,無法證明被移送人於行為時,明知為不實事實而故意散發傳布於公眾,況且這些不實訊息,內容也無法使見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要件不符,裁定不罰。可抗告。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18日痛批,國家機器動起來護黨媒,對比中天被裁罰、關台,完全的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