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安徽一名老翁在彌留之際,將自己辛苦攢下100萬元人民幣(約450萬元新台幣)存款,全都留給大兒子未出生雙胞胎孫子。待老翁過世後,小兒子竟一狀告上法院,要求遺產該由兄弟二人平分,判決結果近日出爐。

據《極目新聞》報導,安徽老強(化名)日前突發疾病住進了醫院,由於他的大兒子媳婦已經懷有雙胞胎,老強對這兩個還未出生的孫子十分喜愛和期待,臨死前決定將百萬人民幣存款,留給「來不及見面」的孫子們。
就在老強去世後不久,他的大兒子媳婦也順利生下兩個健康的寶寶,此事引發老強小兒子「小強」(化名)的不滿,他認為父親在贈送遺產時,兩個侄子還沒有出生,所以沒有權利獲得這筆錢,這100萬元人民幣應由他們兄弟二人平分。
法院經審理後,駁回小強訴訟請求。對此,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建表示,根據大陸《民法典》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本案中,雙胞胎順利出生,符合法律規定的胎兒接受贈與的條件,因此贈與行為有效。
傅建進一步指出,老強在意識清醒時自願將100萬元人民幣避贈予孫子,意思表示真實,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符合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贈與合同成立有效,應當被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