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傍晚17時46分許,在台南永康區發生一起轎車撞機車的車禍意外。台南市警方了解後,轎車違反道交管理處罰條例45條一項4款,將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發生前,20日傍晚17時46分許,在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上,一輛白色轎車打方向燈準備右切,未料後方一輛直行的雙載機車,根本來不及煞車,直接和轎車發生碰撞,機車當場倒地,騎士和乘客也都被撞倒在地。
永康分局警方獲報後,副分局長謝貴琳表示,肇事的自小客車,因違反道交管理處罰條例45條一項4款,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