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7旬老翁與哥哥因為80萬元分紅糾紛,去年12月闖入胞兄經營的古董店潑灑強酸造成對方重傷,無辜女員工臉部灼傷險失明,老翁一審遭判6年4月,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

判決指出,張姓老翁(71歲)與79歲的親哥哥共同投資房地產,因80萬元分紅款項產生嫌隙多次爭吵,張兄不堪長期騷擾與威脅聲請家暴取得保護令,張翁仍懷恨在心,去年12月20日下午帶著2瓶工業用鹽酸,前往哥哥位於西區經營的古董店尋仇。
張翁一進入古董店就潑灑強酸,未料店內的員工李姓女子(40歲)無辜遭波及,右臉與右眼受到嚴重灼傷,逃出店外向隔壁大樓保全求救報案;張翁未因此罷手還拿出預藏的刀子朝胞兄瘋狂揮砍,導致哥哥頭、手及背部多處刀傷甚至骨折,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緊急將2人送醫搶救撿回一命。
張翁行兇後開車逃往南投躲藏,警方循線於案發隔天凌晨在中寮鄉將他逮捕到案,訊問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一審法院依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罪,判處應合併執行6年4個月有期徒刑。
全案上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張翁不服判決辯稱自己並無無殺人意圖且願賠償,但卻未能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其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嚴重損傷,認定原審量刑妥適,今(21)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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