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重返52台條款」三讀通過!盧秀燕:民主國家應捍衛媒體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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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這也意味著中天新聞有望重回52台,引發關注。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31日)表示,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對於媒體的言論自由應該予以捍衛。

台中市長盧秀燕。(圖/中天新聞)
台中市長盧秀燕。(圖/中天新聞)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會最後通過的條文包括,於第1條新增「捍衛新聞自由」,第2條有關本法用詞,增列新聞及財經頻道,第11條則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執照,從現行的有效期6年拉長至9年,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代理商之執照亦拉長至9年。

國民黨立委提案第17條,執照遭註銷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於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廢止許可註銷執照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主管機關對於受評鑑人負回復原狀及頻道位置之義務。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衛廣法第19條增修「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最終表決藍白聯手以60票贊成、48票反對,三讀通過。全案表決時,民進黨全體棄權,最終以60比0三讀通過。

立法院30日處理事關中天電視台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最終三讀通過。(圖/資料照)
立法院30日處理事關中天電視台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最終三讀通過。(圖/資料照)

盧秀燕今天上午前往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投票選舉中常委,投票後受訪被問及此事時回應,「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對於媒體的言論自由應該予以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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