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性凍卵補助露出曙光 醫團籲擴大癌別、放寬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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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國健署正式推動全國性「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針對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台灣凍卵協會(TEFA)於今日舉辦記者會,理事長曾琬婷表示,「生育保存不僅是醫療議題,更是女性的基本權利,政府願意啟動醫療性凍卵補助,是落實生育自主權的重要一步。」

國健署推動全國性「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針對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示意圖/Pixabay)
國健署推動全國性「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針對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示意圖/Pixabay)

研究顯示,女性在35歲後卵子品質顯著下降,自然懷孕率降低、流產率升高,染色體異常比例也明顯增加。對年輕女性癌症患者而言,生育風險更為嚴重。新光醫院不孕症中心主任李毅評醫師指出,許多女性在罹癌後必須立即接受化療或放療,而這些治療會對卵巢造成不可逆損傷,可能讓卵子品質迅速下降甚至完全喪失生育能力。

面對癌症治療的急迫性,患者往往不得不將生育選項擱置。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分享:「我們看到年輕病友在面臨癌症診斷時,對生育的焦慮相當明顯。許多人正處於人生規劃的階段,例如剛畢業、準備結婚或正懷孕,這讓生育議題變得非常緊迫。」潘理事長還提到,有病友因治療後無法生育導致婚姻破裂,「有病友曾分享,因為自己無法生育,她選擇了離婚。」

李毅評醫師強調,醫療性凍卵扮演關鍵角色:透過治療前凍存卵子,女性可將卵子品質固定在相對年輕的狀態,即便治療後卵巢功能受損,仍保有未來生育的可能。

凍卵協會今日攜手臨床生殖醫學專家與病友團體,一同為女性的「生育自主權」發聲,呼籲政府與社會關注女性在生育選擇上的多樣性、醫療公平性與權益保障。(圖/凍卵協會提供)
凍卵協會今日攜手臨床生殖醫學專家與病友團體,一同為女性的「生育自主權」發聲,呼籲政府與社會關注女性在生育選擇上的多樣性、醫療公平性與權益保障。(圖/凍卵協會提供)

然而,國健署推動全國性「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後,實際申請人數(試辦兩個月33名)與年預估人數存在巨大差距。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指出,這證明了目前政策最大的瓶頸在於資訊落差與宣傳力度不足。許多癌友在確診時,一心都在面對「生死存亡」的重大焦慮,往往會忽略或主動放棄生育保存的選擇。

曾琬婷建議,應規畫試辦方案的未來時程表,盡快納入腹癌、卵巢癌、子宮頸癌、骨癌等預後良好但治療會影響生育的癌別,以照顧更廣泛的群體,保障她們的生育權。她也提到,現行的補助方案要求在同一家醫院完成癌症治療與凍卵手術,雖便於醫師聯手照顧病人,但也限縮了偏遠地區病患的使用便利性。

李毅評醫師從醫學臨床角度呼籲,應將保障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臨床上,許多青少年在青春期甚至月經未初潮前就可能罹癌,這類族群的生育保存可能需要更複雜的技術,如卵巢組織凍存。

此外,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仍以婚姻作為使用生殖技術的前提,使得許多已完成凍卵、具有經濟能力與育兒意願的單身女性,無法在國內合法使用自己的卵子,面臨「可以保存生育力,卻無法自主使用」的矛盾處境。曾琬婷理事長表示,晚婚和女性高教育程度是全球趨勢,台灣法規若固守「先婚後育」的傳統思維,會讓這些有生育意願的優秀女性,因找不到合適對象或不願進入婚姻,而無法使用自身卵子。她建議政府可參考以色列和法國的生育法規與配套補助政策。

總結各界反饋,TEFA協會提出針對「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的三項建議:擴大與放寬補助對象,包括擴大癌別範圍及下修保障年齡;強化政策推廣與資訊轉介,完善衛教轉介機制並強化社會宣傳;提升資源使用的便利性,解除「同院」限制,提升偏遠地區病患使用補助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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