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市某警分局一名偵查隊長,4日凌晨在酒吧內消費,三杯黃湯下肚後與店家發生爭執,過程中疑似用手揮到店員臉部遭店家報警。市警局接獲通報後,發現他在勤務中飲酒,予以記過2次、申誡2支並調離主管職務。
高雄市某偵查隊長因執勤中飲酒鬧事,火速被記過拔官。(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這名偵查隊長是在參加友人餐敘後續攤到酒吧,之後跟店家起口角衝突,過程中揮手碰到店員臉頰被店家報警,警方抵達後才發現是自己人鬧事,立刻向上通報。
而所屬分局經過調查,發現偵查隊長竟在執勤中飲酒,予以記過2次,另外言行失檢部分,予以申誡2次,並報請市警局調整為非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