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王曼尼高比中指遭逞處!罰款1萬5+禁賽1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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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PLG 今(3)日針對新北國王球員曼尼高於新北國王vs. 桃園璞園領航猿之比中指行為,以及高雄17直播鋼鐵人球員丹尼爾於福爾摩沙夢想家 vs. 高雄17直播鋼鐵人之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動作,賽後聯盟根據賽事章程相關條文,處以曼尼高罰款新臺幣1萬5仟元整並禁賽乙場,丹尼爾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動作升級為一級惡性犯規、罰款新臺幣1萬5仟元整及惡性犯規記點1點。

日期:2024/3/2(星期六)

事件:國王曼尼高比中指

說明:G064 新北國王(客)vs. 桃園璞園領航猿(主)於第四節10分07秒國王曼尼高比中指,依聯盟賽事章程第四章球員行為準則第二十五條道德條款及其他行為規範「球員應維持職業運動員之公眾形象,不得有下列行為。第十款、其他有損及聯盟形象之言行情節重大者。」並根據章程第二十七條罰則,處以禁賽乙場於G072 新北國王vs. 臺北富邦勇士的比賽執行,並罰款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新北國王李威廷、高雄鋼鐵人丹尼爾、DJ Soda。(圖/PLG職籃提供)

高雄鋼鐵人丹尼爾。(圖/PLG職籃提供)

日期:2024/3/3(星期日)

說明:G065 福爾摩沙夢想家(客)vs. 高雄17直播鋼鐵人(主)第三節11分39秒時,丹尼爾對吉爾貝克攻守動作,當場裁判判丹尼爾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由聯盟賽務部召開審判委員會議且經影片查證後,最終判定丹尼爾動作為一級惡性犯規。依聯盟賽務章程第八章:賽事規範第五十九條競賽規程59.9球員惡性犯規「 一級惡性犯規:非籃球正常動作、「不必要」的犯規動作。」處以丹尼爾罰款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惡性犯規記點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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