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王姓男大生,入住台大宿舍後,不滿常被對門宿舍的男室友檢舉沒住宿資格,是「黑戶」,竟趁男室友在宿舍廁所洗澡時,拿手機偷拍其裸體照片報復,遭室友控告妨害祕密罪;台北地檢署調查時,王男供稱只是想嚇對方,沒偷拍;檢方因沒查獲王男拍攝室友洗澡的隱私照片,今將王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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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生偷拍室友洗澡被逮,辯稱只想嚇對方。(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caption]
檢方調查,今年1月間,住在台大宿舍男8舍的王男,趁室友洗澡時,拿手機潛入廁所,從門上往下方式偷拍,被偷拍的男大生驚見門上有手機,嚇得放聲大叫,立即穿上衣服衝出廁所逮人,但偷拍者已不知去向。
被偷拍的男大生通報校方後,經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住在同宿舍的王男涉有重嫌,男大生憤而提告王男妨害祕密罪。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偷拍,辯稱對方常向校方檢舉他是「黑戶」,他不堪其擾,起意報復,見對方在廁所洗澡時,認有機可乘,遂拿手機出來作勢拍勢,只是想嚇嚇對方,但他絕對沒有偷拍。
由於檢方未在王男的手機內查獲男大生的私密照片,因查無王男偷拍的事證,加上妨害祕密罪也不處罰未遂犯,認為王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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